【湘西检察网讯】(通讯员 张澳一)“谢谢检察官,是你们挽救了我的孩子,没有你们的帮助,他这辈子就毁了!”12月23日,一名涉案未成年人的家长将一面印有“司法有温度,检爱护成长”的锦旗送到了承办检察官手中,表达了衷心的感谢。
宽严相济,助力未成年人迷途知返
龙山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的一起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施某、向某与李某(均为化名)当时是在校高中生,因琐事与同学发生激烈争执,双方叫来帮手“打群架”,冲突中造成1人手肘和手拇指受伤。
检察官审查发现,该案中参与斗殴的7人均为未成年人,且有部分为在校学生。检察官通过社会调查,走访家庭、学校,了解到该7名嫌疑人现实表现良好,此次冲突也是意气之争、冲动所致,且这7名未成年人都具备有效的监管条件。在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同时,承办检察官积极促成被害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谅解,并耐心地对被害人及其家属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最终成功化解双方矛盾,达成刑事和解。
“考虑到该案是典型的未成年人聚众冲突案,在被害学生与其他学生达成和解后,我们决定坚持‘惩罚为辅、挽救为主’的原则。”据承办检察官介绍,龙山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不公开听证会,依法对7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六个月。
跟踪帮教,引领未成年人重新起航
考验期内,承办检察官秉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从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入手,促进、引导当事学生接受教育矫正,认清人生正确方向,远离违法犯罪;邀请家庭教育指导老师对当事学生家长展开家庭教育指导,搭建亲子沟通桥梁,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同时,鉴于该7名当事人里有5名高三在读学生,承办检察官在不打扰学生学习的基础上,做到与学校、老师定期联系,共同做好教育挽救工作,确保学生们思想上遵纪、行动上守法,全身心投入到学习生活中。
该7名未成年当事人在考验期内均能吸取教训并遵守相关规定。今年6月,龙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7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对不起诉记录进行了及时封存。
经回访,5名高三在读生均参加了2024年高考,其中4人成功进入大学校园。
一面锦旗,见证为民情怀。龙山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严格依法办案,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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