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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植复绿,筑牢乡村振兴生态屏障

【湘西检察网讯】(通讯员  石超 龙霄)“我本来只是想增加收入,没想到会触犯法律。我现在认识到滥伐林木会带来严重的生态损失,今后一定不会滥砍滥伐了。”3月6日,在花垣县补抽乡大卡村,被不起诉人向某某对前来验收补植复绿情况的检察官和林业局工作人员这样说道。

花垣县补抽乡大卡村周边树木资源颇为丰富,为村庄勾勒出一道天然的生态屏障。2024年2月,本县居民向某某为种植烟草,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砍伐大卡村后山树木161株。经林业部门鉴定向某某毁林面积1.4479公顷,滥伐林木蓄积57.6979立方米,造成林木经济损失20771元。

2024年11月26日,花垣县公安机关以涉嫌滥伐林木罪将案件移送花垣县检察院。鉴于向某某具有自首情节,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承办检察官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责令其按照林业部门制定的恢复植被实施方案补种树木483株。

验收现场,树苗迎风生长,为大卡村后山披上了新绿。检察官表示:“目前,向某某已按照恢复植被实施方案进行补植复绿,实现了从‘毁绿者’到‘护绿人’的转变。这也是我院发挥检察职能,筑牢生态屏障,加强乡村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的具体举措。”

下一步,花垣县检察院将持续以法治之力保护好乡村生态,用高质效检察履职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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