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检察网讯】(通讯员 田妮)为深入贯彻落实一体抓好“三个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1月6日,保靖县检察院组织开展重点案件质量检查,主要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展开,落实“一案一表、每案必检”机制,旨在全面梳理案件办理情况,明确标准、程序、规范。

承办检察官汇报案件质量自查、办案部门介绍案件质量检查情况,通过办案部门检查、检察官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案件办理全流程进行“质检”,现场对案件出具检查意见,要求及时整改。
为保障检查成效,构建了“办理-检查-整改-提升”闭环管理机制,同时把办案要求表格化、要素化,推动案件质量检查从“事后纠错”向“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延伸,实现案件质量管控全程覆盖、动态跟踪。
案件质量是司法办案的生命线。下一步,保靖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每案必检”要求,综合运用自查、互查、核查等多种方式,推动案件质量检查常态化、精细化,以更严标准、更实举措筑牢司法公正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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