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检察网讯】(通讯员 刘华波)8月5日,泸溪县人民检察院与泸溪县公安局正式联合签署《关于加强和规范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规范剥夺政治权利刑罚的执行工作,强化检警协作,切实解决以往在该刑罚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筑牢防线。
座谈会现场
剥夺政治权利作为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附加刑,其执行工作的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稳定。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涉及部门多、信息沟通不畅等问题,容易出现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为解决这一难题,泸溪县人民检察院与泸溪县公安局经过多次磋商,决定建立协同攻坚的工作《意见》。
该《意见》明确了双方在剥夺政治权利执行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构建了信息共享、联席会议、联合督查工作机制。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对公安机关的执行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的相关信息准确无误,执行措施落实到位。公安机关则负责具体的执行工作,及时将执行情况反馈给检察院,形成工作合力。
联合签署仪式现场
下一步,泸溪县人民检察院将与泸溪县公安局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意见》要求开展工作,不断提升监管质效,为泸溪县的社会稳定和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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