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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检察:“巡回审判”进乡村 以案释法守护绿水青山

本报讯(通讯员田西溪 杨枝荔)“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部分群众在生产和生活中可能会不自觉地逾越法律边界。我们参加巡回法庭,不仅是为了依法惩治破坏环境的犯罪行为,更重要的是通过以案释法,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深入人心,引导群众共同守护美好家园。”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表示。

近日,永顺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巡回法庭,依法就一起滥伐林木刑事案件支持公诉。

在该起案件中,永顺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彭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他人砍伐其购买的责任山上的杉木,经鉴定,砍伐的立木蓄积为73.72 立方米。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依法宣读了起诉书,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真诚悔过,法庭当庭宣判。此案的审理有力彰显了法律的威严。

下一步,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庭审+教育+宣传”三维普法模式,以“看得见、听得着”的直观方式,将法治教育送到群众家门口,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公平正义,在群众心中播撒法治的种子,切实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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