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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市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体训话教育

【湘西检察网讯】(通讯员 刘洪铭 罗星越)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管控,提升其法律意识和树立“社区矫正也是服刑”的观念,近日,吉首市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在州高新区吉凤司法所对23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体训话教育。

检察干警对社区在矫人员进行点名与谈话,告诫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法和相关行政法规,必须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管,未经社区矫正机构批准不得私自外出,不假外出情节严重将被提请公安机关治安拘留或收监执行。

本次集体训话教育活动对社区矫正对象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切实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法治意识和观念。下一步,吉首市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司法部门沟通协作,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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