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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副校长携“法”进校园 传授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秘籍”

【湘西检察网讯】(通讯员杨枝荔)9月1日至4日,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嘉带领“黎明爱心小屋”成员前往溪洲中学、润雅乡九年制学校、荣众留守儿童学校等多个学校,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宣讲活动,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同学们,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不仅维护着我们的合法权益,也在规范着我们的言行举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富人还是穷人,无论是官员还是百姓,都必须遵守法律。”“什么是性侵害?如果有人触摸我们的身体,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措施保护自己?”“面对校园霸凌,我们该怎么做?”

活动现场,检察官结合青少年的年龄特征、心理特点和认知水平,从防性侵、防校园欺凌、反诈骗、防溺水、未成年人保护五个角度出发,用生动的故事和鲜活的案例,讲解了潜伏在同学们身边的危险和法律的重要性,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与同学们学习、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向同学们详细讲解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危害性、未成年人常见的犯罪类型和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为同学们敲响了法律“警钟”。

同时,检察官还教育引导青少年遵法、守法、学法、用法,从小养成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好习惯,深刻体会到法律的威严和公正,告诉同学们在遇到不法侵害时,要勇于面对、积极寻求帮助,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次活动共向广大师生发放了宣传资料2000余份。老师们表示,开学季遇上法治宣讲,为同学们的新学期、新篇章播下了法治的种子,为同学们的健康成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学们也纷纷表示,在新学期的学习生活中,将提高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争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好少年。

下一步,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依托“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校园普法教育走深走实,丰富教育宣传形式,开设未成年人喜爱的专“暑”普法课、开学第一课、检察微课堂,为青少年与法律法规知识架起沟通桥梁,系好“法治安全带”,以司法保护助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融合发力,以高质量履职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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