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湘西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丽一行赴古丈县检察院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开展专题调研。
李丽一行实地调研了古丈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办案工作区、检察文化图书室以及青年干警临时周转房等场所,听取了司法档案、制度建设等情况介绍,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调研座谈会上,古丈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龙浩就该院工作开展情况作全面汇报,分析了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下一阶段工作举措。其他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青年干警代表进行了补充汇报。
李丽指出,2024年以来,古丈县检察院在龙浩同志为班长的新一届党组班子的团结带领下,发展思路清晰,人才培养有力,内部运行有序,整体发展向好,队伍精气神有了新变化,检察工作有了新亮点,小院展现出了大作为。
就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李丽要求:
一要强化“理念”这个先导。办案理念是引领办案实践的“指南针”,必须把更新理念作为高质效办案的先导,常学常新、常悟常进,坚持“双赢多赢共赢”,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去思考和推动工作,通过开展类案监督、典型案例培育运用,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切实做到“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真正把正确理念融入每一个检察办案环节,落实到每一个检察履职行为中。
二要注重“规范”这个前提。规范司法是检察机关的生命线,是实现高质效办案的前提和基础。通过严格执行办案程序规范,严格落实证据审查判断规范,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全面落实和严格执行规范司法的各项要求,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三要抓住“证据”这个关键。证据是司法活动的基石,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要坚持客观全面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切实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四要重视“管理”这个抓手。每一个高质效案件,是办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要不断加强对各项检察业务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加强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着力构建以检察长和检委会宏观管理为统领,以业务部门自我管理为基础,以案管部门专门管理为枢纽,以相关部门协同管理为保障的全方位、立体化检察业务“大管理”格局。
五要做实“监督”这个保障。监督是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实现高质效的重要保障。要建立健全案件管理、纪检监察、检务督察等内部监督机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加强与其他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公平公正处理。
六要彰显“治理”这个功效。不仅要办好每一个具体案件,还要注重发挥检察办案的社会治理功效,在办案中要善于透过案件表面现象,深入分析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社会治理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通过个案办理发现社会治理中的问题和漏洞,同时要根据案件分析发现的问题,精准制发检察建议,并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局,结合办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与其他部门协作配合,共同促进系统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七要厚植“人才”这个根本。人才是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高质效办案的根本保障。要坚持人才兴检战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检察队伍。要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要提升业务能力水平,鼓励检察干警加强学习研究,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要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湘西州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梅光辉主持会议并传达学习全省检察长会议暨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湘西州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古丈县检察院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等参加调研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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