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双碳”战略目标,充分发挥法治力量在守护绿水青山中的关键作用,3月14日,湘西州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华带队到湘西州检察院就构建“林业碳汇+生态司法”协作机制开展座谈交流。州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松,第七检察部主任肖福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州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花垣县“湘林碳票”发行的筹备进展情况、详尽阐述了“林业碳汇+生态司法”工作机制的创新路径,并介绍了外省(市)在相关机制建设上的先进经验。在涉及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中,州检察院认为认购碳汇这一替代修复方式,能够有效弥补传统修复方式的局限性,实现“减排”与“增收”的良性互动,同时,在具体司法实践中遵循了“自愿”与“替代性”的基本原则。
杨华表示,州级林业部门与检察机关应加强交流合作,共同探索、建立“林业碳汇+生态司法”创新应用制度机制,指导县市林业部门和检察机关有序推进相关案件公益诉讼实践,鼓励和引导当事人按照生态损害赔偿相关制度规定,以自愿认购“湘林碳票”的方式,积极履行应尽的生态修复、生态损害赔偿和民事赔偿等责任,抵消违法行为引起的碳排放,让林农等广大生态保护者获得实实在在的经济收益,拓宽生态价值转化路径,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吴松对此高度赞同。他表示,湘西州检察机关将积极响应,既要通过个案办理中植入“碳汇认购”理念,引导生态破坏者以认购林业碳汇的方式,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又要以办案成果“小切口”逐步积累经验,进而建立湘西地区的“林业碳汇+生态司法”工作机制,为建设生态文明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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