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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湘西】让祖国的花朵在蓝天下快乐成长——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纪实

 

2022年,吉首市被评选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市。

这既是吉首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地见效的见证,也是吉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以担当精神和扎实工作赢得社会各界普遍认可的答卷。

延伸办案触角,彰显检察温度

“阿姨,感谢您来看我,学校放假了,我正在认真复习功课,争取开学能赶上落下的课程,考上高中。”7月13日,该院组织心理咨询师来到小微(化名)家,第二次回访后,小微向检察官发来了感谢短信。

“同学们,谁能告诉我男生和女生有什么不同?”2019年3月29日,在吉首市太平镇深坳村齐心小学,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专干们陪同留守儿童一起通过玩游戏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将法治阳光洒向孩子身边。

在办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中,该院严格执行特殊程序,把法治教育贯穿始终,通过回访帮教、司法救助、心理辅导等方式,延伸办案触角,温暖未成年人。

今年14岁的小微为智力二级残疾,且患有慢性病。父母离异,父亲入狱后,小微与母亲一起生活。该院未检团队积极向上争取联合救助,为其发放救助金1万元,并与所在辖区街道联系,帮其申办低保。

“你们知道遇到性侵害应该怎么办?”2021年5月31日,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启明工作室”未检专干们走进吉首市己略乡夯坨村,为该村留守儿童科普防性侵、防欺凌的法律相关知识。

2020年以来,该院帮助受到侵害或因案致贫的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疏导60余次,帮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00余次。

近年来,该院适时引入专业的社会力量,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和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做好家庭监护帮教,坚持做到“每案必帮”,对不逮捕的涉案未成年人,定期帮教;对不起诉的涉案未成年人,持续跟踪帮教;全面扩大帮教对象和形式,教育涉案未成年人学法、知法、守法,对涉案未成年人及父母开展法治教育座谈会、家庭课堂。同时,注重对失足青少年的矫治和挽救,通过司法救助、走访慰问等方式主动援助困难儿童,不断延伸工作触角。

每一个数字的背后,都是一个家庭的未来;每一个触角的延伸,都释放出检察温度。

部门联动,呵护“幼苗”茁壮成长

做好未成年保护工作,仅仅依靠检察院“单打独斗”力量薄弱,更需部门联动,构筑社会化支持体系,形成保护合力,共同呵护“幼苗”茁壮成长。

2021年5月21日,在吉首市乾雅小学的操场上,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启明工作室”检察官李启明正在给同学们上一堂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的法治教育课。性侵,欺凌,卖淫,虐待,拐卖……这些是伸向未成年人的魔爪无处不在。为此,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成立“启明工作室”,让法治精神真正抵达孩子们的内心。

“依照法律规定,定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宾馆完善入住宾客登记制度,及时核查入住的未成年人信息……”5月30日,该院向吉首市公安局发出一封检察建议书,围绕宾馆存在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未及时向辖区派出所传送未成年旅客信息的情况提出治理建议。

这只是一张简单的检察建议书,却有可能阻断恶魔的“黑手”伸向未成年人。

2022年4月28日,在“五一”假期来临之际,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向正嫒带队联合市公安局对辖区内部分电竞酒店涉未成年人情况开展突击检查,持续深入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

3年来,该院以“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为契机,积极推动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一号检察建议、入职查询等制度的落实落细。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等12家单位共同召开强制报告联席会议,3年共审核医院和学校共享的强制报告线索30余条;与市妇联联合出台《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通过办案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9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整改;查访10余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对学校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督促学校方面整改;联合公安机关对吉首市辖区内54所学校、医院6783名职工进行摸排和入职查询……积极强化部门联动,构筑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用法律的利剑织成严密的社会保护网。这些用心用情的举动,正在让爱发生。

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

和“双向保护”原则落到实处

护今日之幼苗,铸明日之栋梁。

2021年8月26日,该院指控被告人杨某犯猥亵儿童罪、强奸罪,一审法院以杨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该院经审查后认为一审判决错误,提出抗诉。2022年3月18日,二审法院判决,杨某犯猥亵儿童罪、强奸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

强制报告制度是发现性侵害未成年犯罪重要途径,为此,吉首市人民检察院联合12家兄弟单位共同召开强制报告联席会议,三年共审核医院和学校共享的强制报告线索30余条。图为2022年5月6日,吉首市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议举行。

对涉性侵幼儿类案件畸轻判决的抗诉,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打击力度,是该院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落地。

这个原则犹如一簇火光,既照亮黑暗中的心灵,也驱赶着吞噬欢乐的黑暗。

“感谢检察官们在关键时刻没有放弃我,拉了我一把,在以后的生活和学习中,我将更好地约束自己,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不辜负大家对我的关爱和希望。”7月27日,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向涉案未成年人小黄(化名)宣读了不起诉决定,小黄把真诚的感谢凝聚成有力的承诺。

“检爱同行 共护花开”,2023年5月26日,在“六一”检察开放日活动上,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未检专干郑小霞通过喜洋洋和灰太狼的卡通形象演绎,为市八小三(九)班同学带来一堂生动的防范性侵害主题法治课。

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是保护未成年人的手段之一。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该院坚持“双向保护”原则,以“教育、感化、挽救”为方针,坚持“预防为主、惩罚为辅”,审慎适用逮捕、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对不捕不诉的,不是一放了之,而是不断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观护帮教。

当天,小黄还在妈妈的陪同下,参加了该院组织的第一期“家庭课堂”活动,听了专职心理健康教师的讲座。“回去后我一定加强家庭教育,多沟通、多交流,处理好与孩子之间的问题。”活动后,小黄妈妈表示受益颇多。

法律或许无情,保护却生出火光。

筑好家庭与社会防线

“我们是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行职责中发现,你作为未成年人赵某(化名)的监护人,未履行监护责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对你发出《督促监护令》,希望你以身作则,认真担负起监护责任,为孩子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这是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发出的首份《督促监护令》。

2021年11月,该院在办案中发现,13岁赵某(化名)犯罪与其父母监管不力等失职行为有很大关系,遂对赵某的父母发出了《督促监护令》。

涉罪必治,失职必管。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责任人是家庭,面对未成年人成长道路上监护人缺位的问题,该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努力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

同时,该院依托法治教育基地、“启明工作室”,把“保护、教育、管束”一体落实到位。深化检校合作,选派干警担任学校的法治副校长,推动“法治进校园”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将法治阳光洒向孩子,让法治精神真正抵达孩子们的内心。近3年来,该院先后开展防性侵、防欺凌等主题法治宣讲80余次,受益师生1万余人次。

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平安表示:“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未成年人双向保护的司法理念,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进一步教育挽救未成年人,通过法制宣传和教育,让全社会都参与进来,把吉首市未成年人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更扎实,也进一步夯实我们作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的成效。”

每一个隐秘的角落,都不应该被放过;每一个破碎的梦想,都不应该被放弃;每一个迷失的孩子,都不应该被放手。

“法安天下,雨露滋润阳光照。德润人心,春风煦暖方向明。”在吉首市人民检察院的走廊,一则醒目的宣传语指引着每一位检察人: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没有终点,每个未来都值得被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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